商标其实就是个简单的标记,随意叫一个名字,简单画个图形,都可以构成商标。文字商标就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也就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中有关商标六要素组合规定中仅用: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而图形商标是指纯粹使用图形或记号所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的特点是比较直观,艺术性强,并富有感染力。图形商标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不受语言的限制,不论哪国人讲何种语言,一般都可以看懂,有的一看即可呼出名称,有的即使不能直呼名称,也可以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那么在拥有文字注册商标的情况下能随意添加图案?或在拥有图形注册商标随意添加文字呢?答案是:不能!以下这个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
2010年7月15日,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执法人员发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液的塑料桶标贴上均使用了马头牌文字和马头图案及注册商标标记,而该公司只能提供出马头牌文字商标的注册证,提供不出其他商标注册证。经查,尽管该公司既向商标局提出马头牌文字商标的注册申请,也提出了马头图案商标的注册申请,但是只有马头牌文字商标获得核准注册。办案人员、核审人员经过研究,最终达成一致,对该公司作出停止冒充注册商标违法行为和罚款的处罚。
本案中,该公司申请的注册商标中,只有马头牌文字商标获得核准注册,马头图案未获得核准注册。该公司在明知未取得马头图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仍然在其生产、销售的消毒液上使用马头图案及注册商标标记,且在使用时将马头图案突出使用,而马头牌文字字号与马头图案相比非常小且模糊不清,该公司使用的已经不是马头牌文字注册商标,而是另外一件新的商标。因此,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而不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
所以对于商标的注册及使用,我们不可抱有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钻个空子,其实相关法律早已做出明确规定,而违反法律则必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