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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浅析专利侵权行为
  发表日期:8/10/2011        有3455位读者读过此文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可见法律对专利所有人的专享权利做出明文规定,如果有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则视为专利侵权。

  常见的专利纠纷有下列六种:(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2)专利侵权纠纷;(3)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费用的纠纷;(4)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5)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的纠纷;(6)关于实施强制许可和许可使用费的纠纷。

  而以下四种情况则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其实在多年从事沧州专利咨询的过程中,我们觉得大部分客户对专利申请及专利保护方面了解并不多,以至于发生侵权案件时也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们建议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时应当选择一家正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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