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解放
 西路一世界华元大厦14楼
总机:0317-3012315
传真:0317-3512315
邮箱:13613271315
@163.com
办公QQ:1025348916
网址:www.3012315.com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留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要求
  发表日期:10/29/2014        有3006位读者读过此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纸质报送材料和各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所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三者要一致;

    (二)申报材料的封面和书脊,要按提供的样式及字体统一填写;

    (三)材料封面和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通知书的“技术领域”,要与各市填报的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所填的“技术领域”相一致。只填最靠近的一个,不能同时填若干个;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有申报材料要规范、齐全,纸质材料要有目录,目录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要求和参考目录逐项认真填写和编制,按要求进行排序,标示页码,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有申报材料全部要按书籍式装订成册(A4纸格式),双面打印(审计报告可单面),厚度不超过3厘米,若有超过可分册装订;请勿采用塑封和塑料夹子装订,以防止申报材料在各个运送环节中散落和丢失,影响申报效果;

    (六)凡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必须经申请企业盖章确认。根据企业提供的原件,各市科技局、高开区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盖章。

 
 
 
首页  /  关于博世  /  业务范围  /  热点议点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本网站已获得国家版权证书,仿冒必究
冀ICP备100117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