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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专利代理人首次进行执业宣誓
  发表日期:6/13/2018        有2581位读者读过此文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专利代理人,我保证忠实履行专利代理工作者的神圣使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恪守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促进专利法律正确实施,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努力奋斗!”

    近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在京举行首次全国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仪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部分常务理事、资深专利代理人代表,以及2018年获得执业资格或重新执业的专利代理人代表进行了执业宣誓,并签署誓词。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河南专利代理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出席仪式监誓并发表讲话。

    他表示,这是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建立发展三十多年来首次进行的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建立专利代理人宣誓制度、举办专利代理人宣誓仪式对全国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国的专利代理从业机构和从业者,都要忠实履行执业誓词,维护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强调,专利代理质量是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生命线。高质量专利申请,是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基础;高质量专利申请,是高效益专利运用的前提。贺化要求,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行业自律方式方法,切实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发挥好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的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积极打造世界一流专利代理机构,形成世界一流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切实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仪式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资深专利代理人和首次执业专利代理人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据悉,目前全国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人数达到3.7万人,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7万人。为切实提高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专利代理人的职业使命感、工作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的执业精神,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在经过多方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于2018年5月发布了《关于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

    附:关于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
(2018年5月23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九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切实提高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专利代理人的职业使命感、工作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的执业精神,现决定在全国建立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制度。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受聘于专利代理机构,首次执业(首次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人员和重新执业(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一年以上再次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人员,应当参加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

    二、宣誓仪式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实施,必要时商请地方知识产权局和/或地方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实施。

    三、专利代理人执业宣誓,应当在专利代理人获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之日起一年内,采取分地区、分批的方式进行。

    四、宣誓仪式要求:

    (一)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二)宣誓仪式设主持人、领誓人及监誓人,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或副会长领誓,可邀请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监誓;

    (三)宣誓人宣誓时,应着正装,免冠,成立正姿势;

    (四)宣读誓词应当发音清晰、准确,语音铿锵有力。

    五、宣誓程序:

    (一)宣誓人面向国旗列队站立;

    (二)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领誓人领读完誓词、读毕“宣誓人”后,宣誓人自报姓名;

    (三)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

    经宣誓人签署姓名的誓词一式两份,一份由宣誓人收执,一份存入该专利代理人执业档案。

    六、宣誓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专利代理人,我保证忠实履行专利代理工作者的神圣使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恪守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促进专利法律正确实施,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努力奋斗!

    七、执业专利代理人应当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依法诚信执业,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会可以根据本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九、本决定自2018年5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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