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应做好以下四项准备工作:
(一)技术准备
全面梳理企业在过去三年的研究开发活动,如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流程的升级换代等,整理列出企业的研发项目。结合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状况、产品等提出知识产权的方向和需求,同时必须考虑相关的成果转化的数量和质量。早整理企业日常的研究开发活动的记录文件、管控文件和结题文件性,确保材料的完整性,提早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精雕细琢,确保这些材料的质量。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企业进行的每个项目应有相关立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报告、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部门需要不断完善和补充。
(二)人事准备
设立专门的科技、研发人员名册,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存在社保问题的企业也要及时及早的进行调整。在支付科研人员人工费时,要考虑与个税申报相一致,存在不一致的企业可以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财务部门,便于财务部门进行项目核算。提供企业对研发部门研发人员成果的绩效考核制度,更大的激励研发人员研发积极性。保存企业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等相关人证明材料。
(三)知识产权准备
专利准备工作不要为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而申报,要仅仅围绕主要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等方面布局专利,重点关注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趋长,授权审核趋严,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的企业需要立即开展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按照现行实用新型专利审核周期,专利申请中断的企业9月份以后再开始申请专利很有可能就赶不及明年的重新认定。全面梳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排除已经用过的II类专利,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申报要求的知识产权,提早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财务准备
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财务核算体系执行,随时更新,保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并提前开展相关数据的核准。实施研发部门财务监督,实现项目单独核算,定期提前整理、测算,过程中发现比率不达标的要尽快开展相关的调整工作,务必确保年终的数据符合高企申报要求的比例。部分始终无法实现研发费用单独核算的企业可考虑在“管理费用”明细账下设“研发费用”明细账,按各“研发项目”归集核算“内部研究开发投入”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统一反映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