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类“微信”商标被撤,却是腾讯想要的局面。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答案就是:第41类“微信”商标是其他公司,于腾讯之先注册的。
商标之争
通过商标查询发现,上图中显示的“微信”商标于2011年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电视文娱节目;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节目制作;数字成像服务;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图书出版;文娱活动;娱乐信息;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目前权利人为北京游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法定期限内,腾讯方面提出商标撤销申请。
商评委裁定
不过,申请商提交了其制作的几款可下载的微信游戏作为使用证据。之后,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相继作出决定,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明诉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在指定期间的使用。
法院判决
为了争回权益,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起了诉讼。同时,针对对方提供的使用证据,腾讯方面发现了漏洞。
后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下载安装“北京停车场(微信游戏)”、“大圣归来(微信游戏)”等游戏后,关闭互联网连接,可以继续游戏至“恭喜您成功过关”。而这也证明,申请方申请的商标不符合第41类里的相关服务的规定。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这枚商标不予支持,让商评委重新就第9452607号“微信”商标作出撤销复审决定。
对此判决,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游联公司目前已经提出上诉。作为判决的直接受益方——腾讯,自然会对此次判决,持欢迎态度。最终判决还未下达,但也为众多企业敲响警钟:提前注册商标并做好商标的保护工作,是多么的重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