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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维权案胜诉
  发表日期:9/23/2015        有2712位读者读过此文 

      近日传出消息,新西兰高等法院日前驳回戴姆勒关于三一重工侵犯其三叉星商标的上诉。这是三一重工继在英国胜诉后,在与戴姆勒的商标诉讼中又一次获胜。商标上的顺利确权意味着即使是强势如“三叉星”,也无法阻止三一重工海外拓展的步伐。

      德国汽车制造商戴姆勒于1909年正式使用三叉星商标。1911年,该商标在新西兰投入使用。2006年8月,三一重工在新西兰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得批准。戴姆勒反对三一重工商标的注册,理由是三一重工的商标与戴姆勒三叉星商标相似,极易造成商标混淆和欺骗。

      在新西兰高等法院的判决中,法官柯林斯认为,两个商标都涉及一个圆圈和一个与边缘有重叠部分的三叉型图案。三叉型图案以类似的方式排列在商标中,但是这些相似之处都是次要的。一方面,戴姆勒商标的简洁性引人注目;另一方面,三一重工的商标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旋转的转子,是一个复杂的设备。三一重工和戴姆勒标志的设计元素在视觉或概念上并不相似。相关市场的购买者不会混淆三一重工与戴姆勒的商标。基于以上原因,戴姆勒的上诉被新西兰高等法院驳回。

      2006年,三一重工将公司的图形标识和文字“SANY”作为商标申请在英国注册,当时戴姆勒-奔驰公司即对三一商标的注册表示反对,要求对该商标进行异议审查。2009年10月23日,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做出判决认为,没有证据充分说明三一标识的表现形式接近三叉星标识。该案的审判结果也意味着戴姆勒再也不能以相同理由向欧盟任何一个成员国提起诉讼,此案也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国际胜诉第一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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