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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需注意的八点事项
  发表日期:8/17/2016        有3183位读者读过此文 

    申请商标注册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填写申请书时,应该注意以下八点事项: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二)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三)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并交纳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四)申请书背面栏中粘贴的“商标图样”,应与所附商标图样一致,且应与委托书代理一栏填写相符。

    (五)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六)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七)代理组织章戳,应加盖在申请书右下脚指定位置。切记:章戳不应覆盖在申请书填写的文字上,申请书背面黑框内及商标图样,不应覆盖章戳及签字。否则,后续扫描、录入时无法辨认。

    (八)商标注册共同申请人为其他主体资格的,应提供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且在委托书上盖章。(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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