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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商标之争 谁是最后赢家
  发表日期:3/23/2021        有2868位读者读过此文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终审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上诉,“红牛系列商标”注册权仍在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名下,合资公司中国红牛的权利主张被驳回。 对此,中国红牛在随后发表的声明中表示,“二审判决并非双方法律关系的终局”,将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之间,除了上述商标权权属纠纷,目前还有多起民事诉讼和国际仲裁正在进行中,事情远远没到尘埃落定之时。

    众所周知,红牛饮料的中国故事,是从许书标、严彬1995年联手开始的。前者作为红牛饮料的研发者,白手起家做成泰国“饮料大王”,后者则突破重重障碍,将当时尚未被国内消费者认知和接受、甚至不在“外商投资商品分类目录”中的功能饮料引入中国市场,并将红牛饮料逐步培育成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品牌价值超过500亿元的行业老大,他的营销策略,放到现代商业史上都可圈可点。然而就在许书标2012年离世后不久泰国天丝迎来新的掌门人,合作已近二十年的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纷争骤起。仔细梳理双方持续多年、错综复杂的一系列官司,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系争的焦点,不仅有合资公司对红牛商标的权属,也有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在中国市场为期50年的独家经营权。

    中国红牛表示,1995年11月10日,为设立合资公司(即中国红牛),合作各方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在深圳签署《协议书》及《合资合同》、《章程》,其中明确约定了各方长期合作的三条重要原则:一是合资公司(即中国红牛)的存续期限为50年;二是在存续期限内,合资公司享有在中国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三是红牛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

    中国红牛解释说,之所以约定合作期限为50年,是由于合资公司投资巨大,前景并不明朗,也非短期即能取得收益的项目,当时的国企股东更谨慎,因此,各方在合作之初一致认为,应由合资公司长期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红牛产品,合作期限至少为50年。由于上世纪90年代中国工商注册登记政策要求,最终中国合资公司获批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经营期限是20年,但各方在《协议书》中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确定的“50年之约”合法有效,因此中国红牛主张,对于红牛饮料在中国市场为期50年的独家经营权应持续至2045年。

    这些约定也是参照奥地利红牛股东合作的方式,至今奥地利红牛(合资公司)仍是红牛商标大多数国家的实际所有人。也就是说,在全球,泰国天丝并非红牛商标唯一所有人。合资公司拥有商标,奥地利合资公司行得通,在中国就行不通。对此,中国红牛认为,泰国天丝的目的就是要控制中国红牛市场发展权。华彬集团(中国红牛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1995年版《合资合同》提起国际仲裁,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回顾红牛饮料的发展史,其从泰国走向世界,与奥地利人梅特舒兹首先使用“RedBull”和特立独行的营销密不可分,但其在中国市场能够大获成功,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华彬集团和严彬努力的结果,包括中文红牛商标的成功注册和市场维权,都是中国红牛在做。好产品加上好营销成就大品牌,红牛饮料可以说是营销史上合作共赢的经典案例。许书标与严彬两位高手之间的诚意合作,堪称业界佳话。根植中国和中国消费者发展,红牛广告营销前瞻性投入、赞助NBA和国羽队、培养中国籍极限运动员,为红牛成就了传奇。所谓“合则两利,斗则俱伤”,自2014年泰国天丝首次向中国红牛发出律师函以来,持续多年的争执,已对整个红牛饮料的品牌形象产生影响。

    许多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在世界商业史上,一些大公司、大品牌因为内斗而走向衰败的案例比比皆是,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继续争斗下去,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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