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对“非遗”的传承、保护热潮很快兴起。而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之争”的案件也屡有发生。这些案件表面上看是关于正统继承人的问题,其实质却是知识产权之争。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件来分析一二:
四川一场非物质文化遗产纷争,发生在亲姐弟之间。姐姐和弟弟共同传承了家族有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的豆腐干技艺,分离门户之后,为谁才是“真正传人”,并牵扯到一枚清末“大良心明丽公司”印章的权属走上法庭。原告郭道新系被告郭道福的姐姐,二人的父亲郭选清、母亲王福珍是南溪豆腐干第一品牌的创始人,被外界誉为“郭大良心”,家庭作坊式制作、销售豆腐干。郭道福跟随父母学习豆腐干制作技术,传承父业。父母去世后,遗留了“大良心明丽公司”印鉴一枚交由郭道福保管。1984年,郭道福在南溪镇下正街174号以“郭大良心”名号开店。后来发现“大良心”被外人抢注后,郭道福就加强了对“郭大良心”的知识产权保护,向有关部门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郭大良心”成为四川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郭道福将“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南溪百年老字号郭大良心豆腐干”悬挂在店铺上方。2010年,郭道新在郭道福的门市旁开设了豆腐干店,招牌上也将“郭大良心”作为特别标注吸引顾客。2011年,郭道福在其店外贴出带有郭选清肖像的声明,称自己是“郭大良心”的真正传人。该声明引发了郭道新的强烈不满,故诉至法院,请求与郭道福共同享有对“大良心明丽公司”印章的继承权和所有权。
这个案件表面看起来虽然是继承权之争,但是大家争论的焦点还是“到底谁才是正统的郭大良心传人”。要是说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间容易因遗产继承等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产生矛盾,那“族外人”以非遗传人自称更容易招致争议。
很多人知道天津的“泥人张”,但不知道它是由两家企业合法共享的品牌,一家是“泥人张”创始人的后代自营的“泥人张世家绘塑老作坊”(简称“泥人张世家”),另一家是国有的“泥人张彩塑工作室”(简称“泥人张工作室”)。日前,“泥人张世家”总经理张宇将“泥人张工作室”职工陈毅谦告上法庭,理由是:陈毅谦在媒体上公开宣扬自己是“泥人张第六代传人”,并推销自己的产品,他们认为这不仅是虚假宣传,更侵犯了“泥人张”的企业名称权。张宇认为自己是“泥人张”彩塑创始人张明山的第六代孙,是“泥人张”名正言顺的“第六代传人”,而陈毅谦只是“泥人张工作室”职工,与张宇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和姻缘关系。但从2010年开始,陈毅谦在杂志和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宣扬自己是“泥人张第六代传人”。而陈毅谦则表示,自己十几岁开始师从“泥人张工作室”高级工艺美术师逯彤、杨志忠,学习泥彩塑,系师、杨二人的亲传弟子,因此称“泥人张传人”并无不妥。
其实,跟“郭大良心”、“泥人张”一样,很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市场的困惑。这些传承有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尚且时常遇到纷争,更何况那些在漫长岁月中传承已经模糊的民间技艺更成了人人争夺的香饽饽。加之非遗热潮背后凸显商机,不少个人及私企纷纷抢注“非遗”商标,致使此类纠纷逐年上升。所以作为多年从事沧州商标注册、沧州专利咨询、外地公司注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我们希望大家客户可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保护。(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