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收到深圳市合信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合信)的感谢信:“感谢贵院在审理我公司与西门子工业公司(下称西门子)的纠纷中努力以调解结案,避免了矛盾升级,使双方免予诉累。”这是当事人对其与西门子的7宗专利纠纷案在争讼3年得到圆满解决后的由衷赞许。 2007年2月27日,西门子分别以两件发明专利“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操作其通信端口的方法”、“通用控制器扩展模块系统、方法和装置”对深圳合信生产的7款产品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要求赔偿1724万余元。据悉,这是西门子在中国首次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为了赢得诉讼,西门子作了精心准备,聘请了专业代理人,申请了证据和财产保全,查封、扣押了被控侵权产品和深圳合信的财务账册.委托了财务审计和技术鉴定。深圳合信也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2008年11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西门子2胜5负。双方各自不服,分别提起上诉。二审期间。专利复审委对西门子的两件专利分别作出了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决定,西门子对此又分别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高院二审期间,充分论证了争议双方的实际情况,决定争取调解结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深圳合信明确表达了停止生产、不予赔偿的和解意向,但是没有提出和解方案。 经过8个月的反复斡旋,六易其稿,双方终于在2010年3月达成和解协议。深圳合信停止生产被控侵权产品。西门子放弃赔偿请求,自行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深圳合信承担其上诉费的一半8800元。 |